1923年12月10日,中國收回青島主權一周年紀念日。是年11月29日和12月8日,膠澳督辦公署(市政府)發(fā)布通知:舉行“紀念接收膠澳一周年”慶典,并決定在前海一線建設紀念碑。并規(guī)定青島市各機關團體單位、學校要掛旗燈,公務員、學生放假一天。
膠澳商埠督辦公署就召開紀念接收膠澳一周年籌備會事?
給青島地方檢察廳的函?
?。?923年11月29日)
徑啟者:
查十二月十日為接收膠澳紀念日,所有本埠政、學、軍、警、農、工、商各界自應同伸慶祝,以志不忘?,F(xiàn)定本月三十日下午四時在本署會議室會商籌備慶祝事宜。除分別通知外,相應函達查照,并希屆時蒞會為荷!此致青島地方檢察廳。
膠澳商埠督辦公署 啟?
?。ㄇ鄭u市檔案館館藏檔案:A39全宗2目錄第107卷)
膠澳商埠督辦公署就紀念接收膠澳一周年張掛紀念銅牌事?
給青島地方檢察廳的函?
?。?923年12月8日)
徑啟者:
本年十二月十日正午十二時為接收膠澳一周年紀念之期,定于是日十二時在本公署行慶祝典禮,并敬制紀念銅牌鑲嵌本公署前海岸石碑亭內,用敬久遠。本埠各機關團體暨各學校,應于是日懸掛旗燈,在公人員及學校一律放假一日,以志慶祝。除分別通知外,相應檢同慶祝辦法函達查照。此致地方檢察廳。?
膠澳商埠督辦公署啟?
(青島市檔案館館藏檔案:A39全宗2目錄第107卷)
責任編輯:張兆新
